應客戶要求定製“光頭強”蛋糕
卡通動漫形象深受小朋友的喜愛,越來越多的烘焙店順應兒童蛋糕市場需求,開發了帶有不同卡通造型的蛋糕,也會根據顧客提供的圖片進行私人定製,但這樣做可能“惹禍上身”……2020年12月,無錫市濱湖區的一家烘焙坊根據顧客發來的圖片,製作了一款8寸生日蛋糕,上麵插有“光頭強”“熊大”“熊二”“蹦蹦”“吉吉”等卡通玩偶六個。深圳某動漫公司認為,該烘焙坊銷售的蛋糕使用的卡通玩偶,侵犯其“熊出沒”係列美術作品著作權,訴至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,要求判決烘焙坊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4萬元。
烘焙坊得知被訴後辯稱,顧客購買生日蛋糕通常有個性化的需求,其根據客人的來圖私人定製蛋糕,涉案中製作的蛋糕,是原告動漫公司派人來店裏時指定的樣式,蛋糕上插的小玩偶是其從淘寶購入,其主業是做蛋糕,並未從卡通玩偶中獲利。
庭前調解中,法院將公證人員封存的蛋糕上的玩偶擺件與動漫公司享有著作權的“熊出沒”係列美術作品進行比對,認為:烘焙坊銷售的蛋糕上用於裝飾的卡通玩偶形象與涉案“光頭強”“熊大”“熊二”“蹦蹦”“吉吉”等美術作品在整體形象、服飾造型、體態特征、色彩組合、線條勾畫等方麵均基本相同,係對上述美術作品的模仿與抄襲,與上述美術作品構成實質性相似,烘焙坊未經著作權人許可,在經營活動中使用上述玩偶擺件,構成侵權。
法院認為,被告烘焙坊雖提供淘寶訂單,僅能證明該玩偶擺件的客觀來源,而非能證明合法來源。另外,根據玩偶擺件的購入價格,明顯低於市場價,烘焙坊未詢問淘寶商家是否獲得合法授權而仍以較低價格購入,可以認定其並未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,不能免於承擔侵權賠償責任。
經法院釋明,烘焙坊意識到行為構成侵權,在法院主持下,烘焙坊停止侵權並願意支付動漫公司賠償款以了結糾紛。
來圖定製的蛋糕中,如涉及到有著作權的卡通動漫形象,則烘焙店需要謹慎處理再私人定製。一種方式是,烘焙店可嚐試與著作權人聯係,取得權利人的授權後再使用。另一種方式是,烘焙店應仔細審查購買的卡通擺件的商品來源,是否是正版玩偶,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,避免卷入侵權糾紛。
揚子晚報/紫牛新聞記者 張建波 【編輯:劉湃】
